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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抽检不合格药品的通告

转载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7年09月11日 发布
 

   经河南省洛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药品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的标识生产企业、药品品名和生产批号为: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10041的螺内酯片,安徽新兴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70103的麸炒苍术,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1201的葡萄糖酸钙口服溶液。不合格项目包括含量、性状等(详见附件)。

   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等控制措施,对检品来源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附件:3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2017年第48号).doc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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