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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1期)

转载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9年05月13日 发布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3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7号)涉及我省4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GC18000000005133343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苏宁易购赢图零食专营店(经营者为厦门赢图科技有限公司)在苏宁易购(网站)销售的标称福建省星芙(龙海)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龙海市诚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糖+南瓜籽坚果酥沙琪玛;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生产日期20181027日。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批不合格产品共生产55箱,已全部销售。龙海市诚旺食品有限公司已于20181218日发布了召回公告。不合格的原因为生产过程控制不严。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企业处没收违法所得220元,并罚款54000元。

(三)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批不合格产品共购进24盒,已全部销售,鉴于该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不予立案。

 

二、抽样编号为GC18000000009835163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福州长城分店销售的对虾,其中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购进日期20181029日。

(二)流通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批不合格产品共购进14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鉴于该门店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免于处罚。

三、抽样编号为GC18000000002934291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首山超市销售的标称广东好味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澳?梅;其中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生产日期2018918日。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批不合格产品共购进50袋,已全部销售。鉴于该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免于处罚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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